2020年1月14日,全國流量計量技術委員會液體流量分技術委員會發布了《油氣回收檢測儀校準規范》征求意見稿。為了使該規范能廣泛適用和更具操作性,特向全國有關單位征求意見和建議,征求意見截止日期2020年4月1日,意見反饋郵箱13931113862@126.com或yangyt@bjjl.cn。
隨著石油化工等行業的迅速發展壯大,由此而產生的揮發油氣對大氣環境造成了嚴重污染,也成為行業發展制約因素之一。汽油是非常容易揮發的有機物質,在存儲、運輸和銷售過程中會排放出大量揮發性有機氣體(VOCS),組分復雜且有毒有害,排放稀釋后的油氣濃度,也很容易達到爆炸極限范圍。形成臭氧污染的大氣化學反應十分復雜,但VOCS和NOX是主要前體物,而VOCS又是制約因素,控制VOCS可以有效降低臭氧污染。揮發性有機物(VOCs)治理已進入我國大氣污染治理日程。國家已經明確要求在儲油庫、運輸車、加油站等設施安裝油氣回收裝置,并且要求每年必須強行檢測油氣回收裝置。
油氣回收檢測儀是用于檢測油氣回收裝置的儀器,廣泛應用于環保管理部門和環境檢測機構對油氣回收裝置密閉性、液阻、氣液比的檢測,對油氣回收裝置的驗收,及時掌握油氣回收系統的回收效率,監督加油站大氣污染污染源物排放總量及排放達標情況等。因此,準確地測量和控制好油氣回收系統的回收效率,對于控制大氣污染物排放等具有重要意義,同時汽油揮發掉的是比較有經濟價值的輕質部分,控制油氣揮發排放,將油氣回收再利用,可以產生很好的經濟效益。
近年來,我國油氣回收行業迅速發展,隨著國家相關部門陸續公布了多個標準和規范,雖然對油氣回收裝置制造、檢測的要求日趨完善。但目前還沒有油氣回收檢測儀的國家計量校準規范,給計量部門的檢測帶來一定困難,因此,急需制定相應的計量校準規范對技術參數及檢測方法進行規范,完善檢測手段,達到溯源一致,保證量值準確可靠,為油氣回收檢測儀生產企業的提升產品質量提供技術保障,為環境檢測標準的有效實施提供技術支撐,為社會提供全面的服務技術保證。
本規范依據JJF1071-2010《國家計量校準規范編寫規則》、JJF1059.1-2012《測量不確定度評定與表示》、JJF1001-2011《通用計量術語及定義》等規范編寫。
本規范參考了JJG875-2005《數字壓力計》、JJG633-2005《氣體容積式流量計》、JJG640-2016《差壓式流量計》、GB20951-2007《汽油運輸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》、GB20952-2007《加油站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》、HJ/T431-2008《儲油庫、加油站大氣污染治理項目驗收檢測技術規范》等規程、標準中內容。
依據JJF1071-2010《國家計量校準規范編寫規則》,本規范在組織架構上包括引言、范圍、引用文獻、概述、計量特性、校準條件、校準項目和校準方法、校準結果表達、復校時間間隔和附錄等內容。
本規范為首次發布。本規范適用于油氣回收檢測儀的校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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